2026年,“推進法律援助事項‘市域通辦’,30%法律援助工作站實現‘站點直辦’”被納入江蘇省政府民生實事專案法律。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專案部署,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舉措,提升服務均等性、可及性、普惠性,近日江蘇省司法廳印發《法律援助區域通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聚焦法律援助申請便利化改革,在打破法律援助申請地域限制的同時,整合服務資源、強化區域協作、提升站點效能,為基層困難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法律。
目標任務
透過開展法律援助“市域通辦”“跨市協辦”“站點直辦”,方便困難群眾就近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服務法律。
2026年,推進法律援助“市域通辦”,開展法律援助“跨市協辦”,30%法律援助工作站實現“站點直辦”法律。
2027年,深化法律援助“市域通辦”“跨市協辦”機制,60%法律援助工作站實現“站點直辦”法律。
2028年,江蘇省法律援助機構均可受理省域範圍內法律援助申請,90%以上法律援助工作站實現“站點直辦”,法律援助申請實現全省通辦法律。
工作舉措
細化通辦型別法律。開展“市域通辦”,申請人向設區市內任一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由第一個收到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審查;推動“跨市協辦”,申請人跨設區市申請法律援助的,由接收地法律援助機構受理和初步審查,並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給受理地法律援助機構進行審查;實行“站點直辦”,申請人到受理地法律援助機構下設工作站申請的,工作站可以在法律援助機構指導下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
規範工作流程法律。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法律援助機構的具體職責,完善申請材料接收、談話、初步審查、材料轉交等工作細節,確保群眾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只跑一次就能獲得法律援助服務。
整合服務資源法律。建立法律援助服務資源跨區域協同機制,設立“區域通辦”法律援助人員庫,促進資源跨區域流動,實現通辦案件異地指派。
文章來源丨江蘇司法行政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