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其媽媽遭網暴,最新進展

近日,備受關注的“紫雅媽媽”遭網路暴力事件迎來新進展小學

4月11日晚,當事人王女士告訴記者,目前成都警方已下發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涉嫌侮辱誹謗的3人處以5至9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小學

其中涉事群組“紫雅媽媽撒謊”群主王某因組織、參與針對被害人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師孔某長期侮辱、造謠及引導網暴,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9日小學。目前,尚有多個案件正在偵辦中。

王紫雅不幸離世後,其母親王女士在維權過程中持續遭遇網路謠言與人身攻擊,儘管相關部門已多次介入,但網暴行為屢禁不止小學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6年1月初至2026年3月初期間,違法行為人王某作為一群聊的群主,使用自己的賬號在該群聊中釋出資訊公然侮辱被侵害人王女士,公安機關針對王女士被侮辱立案開展調查後,2026年3月中旬,違法行為人王某主動解散該群聊,消除違法後果小學

王女士稱,這個名為“紫雅媽媽撒謊”的群聊,高峰時期群內成員達200餘人,群公告公然標註“紫雅媽媽停止撒謊”,群內長期存在針對她及其女兒的大量侮辱性言論,包括“剋夫克女”“該死”等極端惡毒用語小學。“王某不僅未履行群主管理責任,反而親自參與造謠,捏造我私生活的不實資訊,甚至對我的代理律師發起誹謗與網暴,行為極其猖狂。”

其代理律師孔明朗表示,建群應盡到管理義務,網路雖然是虛擬的,但法律責任絕非虛擬,後續將會提起刑事自訴,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小學

此前報道>>>

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區一小區內,27歲的王紫雅在家被35歲女子梁某瀅持刀捅刺致死小學

事發當天,保安到達現場勸離梁某某時,紫雅開啟房門說了一句,“你再不走我要報警了”,梁某某隨即持刀捅向紫雅小學

案發後,梁某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進行了精神鑑定,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小學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對梁某某在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並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小學

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梁某瀅故意殺人一案,對被告人梁某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小學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梁某瀅在成都市郫都區某小區居住期間,經常無故與家人吵鬧、摔打物品、對同小區其他住戶進行敲門滋擾,住戶曾因此與其發生爭執而報警,民警處置後要求梁某瀅家人對其嚴格管理小學。2024年6月9日,梁某瀅再次在上述小區對其他住戶進行敲門滋擾,在敲擊被害人王某雅家房門時,王某雅透過“貓眼”看到梁某瀅在其家門口吐痰,遂透過其母聯絡小區保安到場處理。小區保安到場勸離時,王某雅開啟房門質問梁某瀅,二人隨即發生爭吵,進而在進門處抓扯、打鬥。其間,梁某瀅使用隨身攜帶的刀具捅刺、切劃王某雅左胸部、頭面部等處,王某雅拿起門廳鞋櫃上一中空擺件擊打梁某瀅頭面部,保安上前制止無果。打鬥中,王某雅受傷倒地,保安撥打電話報警,王某雅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瀅右側鼻骨及上頜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梁某瀅患有精神分裂症,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瀅無故在被害人王某雅家外敲門滋擾,侵害了王某雅住宅安寧權小學。後梁某瀅與王某雅發生衝突,持刀捅刺王某雅並致其死亡,梁某瀅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梁某瀅不具有自首情節,其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經鑑定,梁某瀅作案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特約監督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宣判小學

來源 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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