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組織教師捐款,還是少點“紙面自願”為好

撰稿/蘇士儀(媒體人) 編輯/徐秋穎 校對/陳荻雁

中學組織教師捐款,還是少點“紙面自願”為好

▲資料圖:鳳凰縣高階中學組織教職工捐款一事引發關注中學。圖/IC photo

本該“獎勵縣內優秀學生、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救助縣內貧困師生”的基金,卻讓教師“自願捐款”?據澎湃新聞報道,有網友近日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反映,湖南省湘西州鳳凰縣高階中學以“致遠基金”名義組織全體教職工捐款中學

當地教體局證實確有此事並表示,接到舉報後,該局責成涉事學校立即整改,並將已收到的教育基金捐款共計36880元全額退還給了教師中學。據瞭解,該基金會是一個成立於2022年的非公募社會慈善組織。

從當地相關方面的回應看,這場看似“自願”的捐款號召,在實際操作中有點跑偏了中學

該校不僅在號召“自願捐款”前召開了教職工大會,校領導還發表“連我們自己都不捐,還怎麼好意思動員人家幫我們捐”的言論中學。這般帶有道德綁架等意味的做法,怎麼看都有讓“自願”二字停留在紙面上的可能,也讓公益募捐變形走樣。

我國慈善法明確要求,開展募捐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中學。但從“召開教職工大會”以及校領導帶有施壓色彩的言論看,人們將其理解為變相攤派,並非沒有道理。而一旦被認定為變相攤派,那就涉嫌違法了。

況且,此類做法也與教育部門關於減負的要求不符中學。近年來,各級教育部門始終要求,要堅決杜絕強制攤派無關事務。經過一段時間以來的治理,社會事務“非必要不進校園、不干擾教學、不增加師生負擔”,早已成為行政部門、學校以及公眾層面的共識。

不過,從此番涉事學校的做法看,這樣的觀念共識雖然已經形成,但在具體操作層面,無疑還有進一步落實的空間中學。尤其是在基層日常管理中,更該注重細枝末節上存在的漏洞:個別學校顯然不能一邊嘴裡喊著要為教師減負,另外一邊卻無視規則,幹著變相攤派任務的活兒。

當然,要想徹底糾正此類風氣,就有必要追根溯源中學。也即,在學校對相關做法進行整改之餘,也要進一步追問,讓教師“自願捐款”給基金會這個主意究竟是誰想的,又是誰部署下去的?是學校的自主行為,還是學校僅為執行層?這些問題都有必要予以釐清。

畢竟,只有儘早釐清這些問題,方能讓該負責的人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剎住可能由個案衍生出的共性問題,切實為基層教師減輕負擔,守護好教師的權益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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