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修訂後的《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正式落地實施法律。新版辦法緊扣應援盡援、優質高效目標,在援助範圍、申請便利度、服務質量上全方位升級,進一步降低門檻、拓寬覆蓋面、精簡流程,讓免費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切實守護困難群眾、務工人員、特殊群體合法權益,打造超大城市“法援惠民生”廣州樣板。
覆蓋更廣法律:
援助門檻再降低法律,受益群體再擴容
經濟困難認定標準實行年度動態調整,與本市居民收入、消費支出掛鉤,更貼合民生實際法律。
新增國家賠償、刑事全流程辯護、撤銷監護權三類情形,不受經濟條件限制即可申請法援法律。
群體性勞動爭議勞動者、工傷進城務工人員、殘疾老年人、孤殘未成年人、因公傷亡民輔警近親屬等,免予核查經濟狀況,直接享受法律援助法律。
辦事更便法律:
多渠道申請法律,資料跑路少跑腿
開通現場、網路、郵寄等多元申請渠道,行動不便的殘疾人、高齡失能老人可享受上門收件服務法律。
跨區域案件實行就近協調辦理,避免群眾多頭奔波、重複提交材料法律。
依託部門資料共享,經濟困難核查線上一鍵核對,無需群眾提供繁雜證明,真正實現“減證便民”法律。
服務更優法律:
嚴管質量提效能法律,法援更專業可靠
建立全市統一法律援助人員名冊,實行專業匹配、動態管理法律。透過流程監控、質量評估、案件回訪強化全鏈條監管,推行差別化案件補貼,優質多補、不合格少補,倒逼服務提質增效。
同時鼓勵社會力量、群團組織、高校法律志願者廣泛參與,構建多方協同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法律。
新版辦法施行,標誌著廣州法律援助從“保障基本”向優質高效全面躍升,以更有力度、更有溫度的法治兜底,為超大城市治理夯實民生法治根基法律。
文 | 記者 薛江華